平乐县以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难题为导向,积极发挥绩效考评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通过建章立制、绩效挂钩、搭建平台等举措破解全县393名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难题,充分调动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为加速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重振平乐工业雄风,不断开创后发赶超、产业集聚、强势崛起的平乐新局面提供了坚实有力的人才保障。
建章立制,让非领导职务干部“有心”干事。一是出台《平乐县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考核制度》,规定各单位党组织或工作组负责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平时考核。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年度考核与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考核一并进行,单列单位非领导职务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二是制定《平乐县绩效奖励发放方案》,明确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奖励标准,在各单位绩效考评等次基数的基础上,正、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分别上浮20%、10%。激励机制的建立,确保了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工作有目标、有任务,助推其有心干事。
绩效挂钩,让非领导职务干部“有序”干事。2016年,平乐县制定并出台《平乐县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外出和请假报告制度》,明确了全县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外出和请假的相关事项。县委先后3次派出督查组进行跟踪督促,对单位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不到位的两个党组及违反工作纪律的10名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在全县给予通报批评。被通报批评的,年底将直接影响到单位的考评得分以及个人绩效奖金。此项举措全面规范并严格了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监督管理,维护了全县的正常工作秩序。
搭建平台,让非领导职务干部“有位”干事。近两年来,平乐县积极组织全县各中心工作组与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做好双向选择,充分尊重非领导干部的个人意愿,选派了一批工作经验丰富,作风扎实的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参与到全县重大项目建设、实施城镇化建设大会战和脱贫攻坚战、开展工业突破年、平安平乐建设年、基层党建提升年等工作的督查、指导和服务中。对全县重点工作的推进作出积极贡献的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优先列为评先对象,由县委、政府进行表彰,并按照单位绩效奖励分配方案的要求和标准,将干部个人工作完成情况与考评指标挂钩,真正落实奖励机制,有效地激发了非领导职务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让他们退位不褪色,有为也有位。